面对邪恶的、残暴的欺凌事件,无关的现场目击者:如果见义勇为或正当防卫,给施暴者以致残、致死,怎么样才能不被追责,怎么样才不算互殴?
不消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,那么只能剩下怯懦、冷漠、无情的围观!
谁也不想因为见义勇为,而锒铛入狱!见义勇为 难免受到各种威胁和伤害、甚至死亡!
身体上的伤害、如果尚能承受,做好事而得不到好报的滋味和羞辱,那是万万不能接受的!
国家应该立法:面对残暴的凶徒,见义勇为者没有防卫过当一说,不能让见义勇为者即流血又流泪!
如此:见义勇为者才会越来越多,残暴凶徒才会越来越少、社会整体治安环境 才会越来越好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