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街道旁,各种店牌、广告牌比比皆是。然而其中确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:霓虹字“缺胳膊少腿”,灯箱、广告牌匾上经常可见的错别字、繁体字或不规范的简化字,特别是一些路边小店打出的广告上,错别字、乱造简化字、乱拼谐音字的现象严重。如将“补胎充气”写成“补胎冲气”,“零售”写成“另售”,“停车场”写成“仃车场”,服装店将“依依不舍”写成“衣衣不舍”,标语中“违法必究”写成“违法必纠”……凡此种种,可谓五花八门,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形象,使城市的文化品位大打折扣。此外,由于这些错别字、不规范简化字多出现在公共场所,很多涉及衣、食、住、行等方面,很容易产生严重误导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各商家、业主单位和广告制作企业文字意识不强,广告发布、广告牌设立审核有关部门把关不严,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,以及宣传教育力度不够等,全社会尚未形成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。
中国文字历史悠久,源远流长,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。但是,错别字的泛滥、生搬硬造、辞不达意,给整个社会的文化生活造成了混乱。有关规定: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,用语应当清晰、准确,用字应当规范;广告用语用字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。当前,一些城市也在积极开展“五城同创”活动,作为这个城市“一分子”的广告、招牌等文字,也应当讲究“文字环保”。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,不仅可以加强我市与外界的联系和沟通,同时对展示自身的形象也十分必要。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,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也是每位市民应尽的义务。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,不仅体现在户外的灯箱、广告等处,还体现在日常的社会用字方面。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,重视语言文字的使用,规范语言文字的使用,让文字这个中国传统的文明发扬光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