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室管理制度
一、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确保合理使用。
二、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,做到帐物相符、帐帐相符。
三、图书分类按照国家标准《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》分类,期刊分类管理。
四、图书目录采用计算机管理,进行计算机编目。
五、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,使之结构符合复本量适当,不断提高藏书质量。对于内容陈旧、过时不宜流通、借阅率不高、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,及时注销。
六、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,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。工具书、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,一般不予外借;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的办法。
七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。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的活动。
八、遗失书刊,原则上原价赔偿,孤本、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加倍赔款;成套书刊,如丢失一册,应按全套价赔款,剩余书刊留室使用。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,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,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。
九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,积极采取措施,做好防晒、防火、防盗、防尘、防霉变、防虫蛀、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。
十、教工调离,学生休学、退学和毕业离校,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