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负责药剂科各项管理工作。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,组织实施,经常督促检查,按期总结汇报。
二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医院工作实际,主持编制、修订本院《基本用药目录》,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审定,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。拟定药材预算、采购计划,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三、组织药品调配工作,指导或亲自参加复杂的药剂调配,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。
四、督促和检查毒、麻、限剧、贵重药品的使用、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作,督促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,确保安全,严防差错事故。
五、经常深入科室,了解需要,征求意见,主动供应。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时,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。
六、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,进行技术考核,提出升、调、奖、惩的意见。
七、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、管理情况。
八、组织中草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,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。
九、指导药学院学生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的进修工作。
十、组织实施药品登记、统计工作。
十一、确定本科人员轮换和值班。